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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业卫生检测与评价项目公示

太和县白云塑业有限公司废旧塑料再生循环综合利用项目 职业病防护设施设计专篇

文字:[大][中][小] 手机页面二维码 2021/3/3     浏览次数:    

建设单位/

用人单位名称

太和县白云塑业有限公司

建设单位/

用人单位地址

安徽省阜阳市市太和县肖口有色金属循环经济示范园

评价报告名称

太和县白云塑业有限公司废旧塑料再生循环综合利用项目

职业病防护设施设计专篇

建设单位职业卫生管理机构

——

评价过程

前期资料收集编制评价方案;报告初稿编制完成、进行内审质控程序;专家对送审稿进行评审,并提出修改意见报告修改完毕,并经专家组组长确认。

评价结论与建议

结论:结合类比调查、检测和对建设项目的工程分析,参考本次设计各项职业病防护设施的性能参数指标,建设项目投产后,项目总体职业卫生防治措施应能满足国家法律法规与标准规范要求,本次职业病防护设施设计效果可行。

建议:

1)建设单位应当按照评审通过的设计和有关规定组织职业病防护设施的采购和施工。

2)建设项目职业病防护设施设计在完成评审后,建设项目的生产规模、工艺等发生变更导致职业病危害风险发生重大变化的,建设单位应当对变更的内容重新进行职业病防护设施设计和评审。

3)建设项目完工后,需要进行试运行的,其配套建设的职业病防护设施必须与主体工程同时投入试运行。试运行时间应当不少于30日,最长不得超过180日,国家有关部门另有规定或者特殊要求的行业除外。建设项目在竣工验收前或者试运行期间,建设单位应当进行职业病危害控制效果评价,编制评价报告。

4)建设项目应当对职业病防护设备、应急救援设施进行经常性的维护、检修和保养,定期检测其性能和效果,确保其处于正常状态,不得擅自拆除或者停止使用。

5)建设项目建成投产后,应当及时、如实向职业卫生监督管理部门申报职业病危害因素项目,并接受职业卫生监督管理部门的监督管理。

技术审核专家组评审意见

专家组同意《设计专篇》通过技术评审。设计单位按上述意见及评审会上专家组提出的其他意见对《设计专篇》进行修改完善,经专家组长签字确认后,由建设单位存档,并在建设过程中予以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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