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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论:按照《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风险分类管理目录》(原安监总安健〔2012〕73号2012年版)的规定,黄山菲英汽车零部件有限公司年产50万套汽车离合器从动盘总成、压盘总成技改项目属于“二、制造业-(二十三)汽车制造业”,属于职业病危害较重的建设项目。该项目生产过程中产生的主要职业病危害因素为高温、噪声、氨、甲醇、CO、溶剂汽油、粉尘。
根据现场职业卫生学调查和作业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结果分析,该项目职业病防护设施有效可行,其职业病危害控制效果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相关要求,职业病危害控制措施效果可行。该项目具备了职业病防护设施竣工验收条件。
但企业今后仍需不断加强职业卫生管理,按要求配置和监督个人使用的职业病防护用品,并落实本报告提出的建议,保护劳动者的身体健康。
建议:
职业病防护措施
(1)工程技术措施
本次评价是在该项目生产设备和职业病防护设施运转正常情况下进行的,职业病防护设施的维护保养十分重要,建议该项目严格设备管理,对职业病防护设备进行经常性的维护、检修,定期检测其性能,防止管道、设备等出现跑、冒、滴、漏等现象,确保其防护效果,并将维护、检修记录及时存入职业卫生档案。
(2)个人防护措施
①应加强员工检维修过程中个人防护用品佩戴的监督管理工作,严格要求工人正确佩戴个人防护用品;
②应持续加强各工作场所佩戴防护用品的监督管理工作,工人在工作期间必须严格按照要求正确佩戴个人防护用品,同时在日常培训中,应加强职业健康宣传工作,让劳动者意识到个人防护用品的重要性,使其自觉佩戴职业卫生防护用品;
③应持续加强个人防护用品的发放、领用,完善、明细发放、领用台帐并存档;
④应持续加强个人使用的职业病防护用品检查、检修和维护,确保防护效果,并将检查、检修及维护记录存档。
组织管理措施
(1)随着该项目的运行,应根据生产运行的实际情况及时对职业卫生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进行细化、完善,提高制度针对性,并按规范严格执行各项制度。
(2)按照《职业卫生档案管理规范》的要求,及时更新并细化、完善落实记录等职业卫生档案内容。
(3)按照《用人单位职业病危害告知与警示标识管理规范》要求完成警示标识的完善工作。
(4)应当实施由专人负责的职业病危害因素日常监测制度,并确保监测系统处于正常运行状态,日常监测制度落实到位。
(5)应组织建设单位负责人接受职业健康培训并取证。
应急救援
(1)该项目应在应急药箱中补充液氨中和试剂(如0.5mol/L硼酸)。
(2)该项目应在应急救援设施中补充2套正压式呼吸器。
(3)该项目应在使用液氨的场所,设置氨有毒气体报警装置,其预报值应设置为15mg/m3,警报值应设置为30mg/m3。
(4)该项目应在危险品库设置事故通风装置及与事故排风系统相连锁的泄漏报警装置。
a)事故通风宜由经常使用的通风系统和事故通风系统共同保证,但在发生事故时,必须保证能提供足够的通风量。事故通风的风量宜根据工艺设计要求通过计算确定,但换气次数不宜<12次/h。
b)事故通风通风机的控制开关应分别设置在室内、室外便于操作的地点。
c)事故排风的进风口,应设在有害气体或有爆炸危险的物质放散量可能最大或聚集最多的地点。对事故排风的死角处,应采取导流措施。
d)事故排风装置排风口的设置应尽可能避免对人员的影响:
——事故排风装置的排风口应设在安全处,远离门、窗及进风口和人员经常停留或经常通行的地点;
——排风口不得朝向室外空气动力阴影区和正压区。
辅助用室
该项目车间卫生特征属于3级,应按照《工业企业设计卫生标准》(GBZ1-2010)的要求设置更/存衣室。
车间卫生特征3级的更/存衣室,便服室、工作服室可按照同柜分层存放的原则设计。更衣室与休息室可合并设置。
职业健康监护
(1)应在以后的职业健康检查中规范和补充相关项目的检查,不缺项漏项,完善劳动者的职业健康监护及其档案管理工作。
(2)应及时安排需要复查的人员进行复查,并根据检查结果妥善安置。
今后,应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用人单位职业健康监护监督管理办法》等规定,落实上岗前、在岗期间及离岗时的职业健康检查,并按照《职业健康监护技术规范》的要求确定检查项目和检查周期,将检查情况告知劳动者,及时组织检查异常的劳动者(在岗期间和离岗时检查)进行复查,确保劳动者的健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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