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业卫生检测与评价项目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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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务项目单位 |
合肥恩斯克有限公司2024年职业病危害因素定期检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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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址 |
安徽省合肥市高新区柏堰科技园创新大道89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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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 |
王诗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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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术服务项目组人员名单 |
项目负责人:任金凤 参与人:王林、刘潮、刘玄、林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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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场调查时间 |
2024.01.12 |
现场调查人员 |
任金凤、夏红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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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场采样时间 |
2024.01.31 |
现场采样人员 |
王林、刘潮、刘玄、林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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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人单位陪同人 |
王诗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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过程 |
前期资料收集、现场调查、编制定期检测方案、现场检测,实验室交接,实验室分析,数据计算过程;报告初稿编制完成、进行一审、二审,内审质控程序,报告完成终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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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论与建议 |
结论: (1)物理因素 1)噪声 用人单位热处理系作业员、粗磨系作业员1、粗磨系作业员3岗位的劳动者接触噪声8h等效声级不符合国家职业卫生接触限值的要求,其他各个岗位劳动者接触噪声8h等效声级均符合国家职业卫生接触限值的要求。 超标原因:①轴承自连续炉炉尾通过振动出料,落入物料周转箱内,设备振动输送及轴承落料过程相互碰撞,产生高强度机械性噪声,抛丸机运行时钢丸与轴承碰撞产生噪声强度较高,同时抛丸机出料时,轴承间相互碰撞也会产生高强度噪声,热处理系作业员作业时接触高噪声从而导致该岗位的噪声超标。②当加工大尺寸轴承时,设备产生的噪声强度较高,另外轴承转运过程和落料过程,相互碰撞,产生高强度噪声,且设备布局密集,设备之间的噪声相互叠加,粗磨系作业员1和粗磨系作业员3作业时接触高噪声从而导致这两个岗位的噪声超标。用人单位研削水房、空压机房、冷冻机房属于高强度噪声场所,虽单独设置在独立房间内,但员工需要进入巡检,巡检时接触高强度噪声。据现场调查用人单位配备3M 1270型防噪耳塞:SNR值为25dB,实际可降噪值为15dB,结合热处理系作业员、粗磨系作业员1、粗磨系作业员3这些岗位检测结果分析可知,其中8h等效声级值最高的热处理系作业员岗位8h等效声级值为87.3dB,正确佩戴后可将噪声降至72.3dB,故工人在正确佩戴情况下防噪有效。用人单位同时在高噪声场所如空压机房、冷冻机房门外配置有3M 1426耳罩,SNR值为32dB,实际可降噪值为19.2dB,供巡检员工进入高噪声场所时佩戴。用人单位对于噪声较大的设备安装减振基座,如连续炉、粗磨机组、精磨机组、组立清洗机组等;噪声较大的粗磨机组、组立设备、热处理设备设置了隔音罩壳,减少噪声的传播,从而达到降噪的作用。 2)高温 用人单位各检测岗位WBGT指数均符合国家职业卫生接触限值要求。 (2)粉尘 用人单位巡检工岗位其他粉尘、砂轮磨尘、硅藻土粉尘时间加权平均容许浓度和峰接触浓度均符合国家职业卫生接触限值的要求。 (3)化学有害因素 用人单位各检测点化学有害因素时间加权平均容许浓度、短时间接触容许浓度、最高容许浓度以及峰接触浓度均符合国家职业卫生接触限值的要求。 建议:(1)用人单位应加强职业病防护设施维护保养,确保有效运行。 (2)用人单位应严格按照《职业健康监护技术规范》(GBZ 188—2014)《职业健康检查工作规范》(DB34/T 4705—2024)的要求,对拟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的新录用劳动者,包括转岗到职业病危害工作区域的劳动者进行上岗前职业健康检查;在岗期间的职业健康检查,确定接触职业病危害的劳动者的检查项目和检查周期。对准备脱离所从事的职业病危害作业或者岗位的劳动者,用人单位应当在劳动者离岗前30日内组织劳动者进行离岗时的职业健康检查。劳动者离岗前90日内的在岗期间的职业健康检查可以视为离岗时的职业健康检查。对职业健康检查结果出现异常的项目,应根据职业健康监护的要求复查异常项目,并保存、记录好复查结果档案。 (3)用人单位应按照《关于启用新版“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系统”的通知》(国家卫生健康委职业健康司(2019年8月16日))等相关规定,完善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工作(网报、变更申报),网站:www.zybwhsb.com。 (4)应在每年高温季节(7月至9月)到来之前三个月内为接触高温作业的工种进行高温体检,体检周期1年1次,同时高温季节做好防暑降温预防工作。 (5)用人单位应按照《个体防护装备配备规范第1部分:总则》(GB 39800.1—2020)的要求,应建立健全个体防护装备管理制度,至少应包括采购、验收、保管、选择、发放、使用、报废、培训等内容,并应建立健全个体防护装备管理档案。在日常工作中督促员工正确佩戴个人防护用品 (6)应按照《用人单位职业病危害警示标识》(GB 158—2003)和《用人单位职业病危害告知与警示标识管理规范》(原安监总厅安健〔2014〕111号)的要求,在存在职业病危害因素的作业场所醒目位置设置警示标识和告知卡,告知卡应当载明产生职业病危害的种类、后果、预防和应急处置措施等内容。警示标识每半年至少检查一次,如发现有破损、变形、褪色等不符合要求时要及时修整或更换。在办公区设置办公区域公告栏,主要公布本单位的职业卫生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等;在工作场所设置生产区公告栏,主要公布存在的职业病危害因素及岗位、健康危害、接触限值、应急救援措施,以及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结果、检测日期、检测机构名称等。 (7)应参照《职业卫生档案管理规范》(原安监总厅安健〔2013〕171号)的要求完善职业卫生档案,职业卫生档案应包含: ①建设项目职业卫生“三同时”档案; ②职业卫生管理档案; ③职业卫生宣传培训档案; ④职业病危害因素监测与检测评价档案; ⑤用人单位职业健康监护管理档案; ⑥劳动者个人职业健康监护档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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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术审核专家组评审意见 |
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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