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业卫生检测与评价项目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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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务项目单位 |
安徽省合肥联合发电有限公司2×350MW机组脱硝系统还原剂液氨改尿素改造项目职业病危害预评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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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址 |
安徽省合肥市东面肥东县撮镇东南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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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 |
王东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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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术服务项目组人员名单 |
项目负责人:李红
参与人:刘潮、王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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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场调查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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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场调查人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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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场采样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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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场采样人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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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人单位陪同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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过程 |
前期资料收集、编制评价方案;报告初稿编制完成、进行内审质控程序;专家对送审稿进行评审,并提出修改意见报告修改完毕,并经专家组组长确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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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论与建议 |
结论:按照《国家卫生健康委办公厅关于公布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风险分类管理目录的通知》(国卫办职健发〔2O21〕5号)的规定,安徽省合肥联合发电有限公司“2×350MW机组脱硝系统还原剂液氨改尿素改造项目”属于“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电力、热力生产供应业-电力生产(D441)”,结合拟建项目职业病危害分析,判定为职业病危害风险严重的建设项目。 综上所述,拟建项目在实施过程中,采取、落实拟采取的职业病防护措施以及本预评价如果拟建项目在以后的设计、施工和正式投产中,落实项目拟采取的各类防护措施以及本报告提出的补充措施和建议,同时建设单位职业卫生管理工作能够有效开展情况下,其职业病危害可控,从职业病防治角度评估拟建项目的建设是可行的。拟建项目职业卫生防护基本能够符合国家职业卫生法律、法规和有关标准的要求。 建议: 1.拟建项目职业病危害预评价报告通过评审后,拟建项目的生产规模、工艺等发生变更导致职业病危害风险发生重大变化的,建设单位应当对变更内容重新进行职业病危害预评价和评审。 2.依据《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办公厅关于贯彻落实〈建设项目职业病防护设施“三同时”监督管理办法〉的通知》(安监总厅安健〔2017〕37号)的要求,职业病危害预评价工作过程应当形成书面报告备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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