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业卫生检测与评价项目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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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务项目单位 |
合肥莫凡高科电子科技有限公司2023年职业病危害因素定期检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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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址 |
安徽省合肥市新站区新蚌埠路与东方大道交口,合肥京东方视讯科技有限公司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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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 |
董吉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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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术服务项目组人员名单 |
项目负责人:王林 参与人:姚莉、夏红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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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场调查时间 |
2023.9.10 |
现场调查人员 |
占玉玲、何三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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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场采样时间 |
2023.9.16 |
现场采样人员 |
姚莉、夏红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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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人单位陪同人 |
董吉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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过程 |
前期资料收集、现场调查、编制检测方案;报告初稿编制完成、进行内审质控程序;一审人员、二审人员对初稿进行审核,并提出修改意见报告修改完毕,并经报告审核人员确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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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论与建议 |
结论1、本次对合肥莫凡高科电子科技有限公司各作业场所的电焊烟尘、其他粉尘、锰及其化合物、臭氧、二氧化氮、一氧化碳、苯乙烯、丁二烯、丙烯晴、丙烯酸、异丙醇、高温、紫外辐射、噪声共14种职业病危害因素进行了检测,其他粉尘、高温各3个检测点,电焊烟尘、锰及其化合物、臭氧、二氧化氮、一氧化碳、苯乙烯、丁二烯、丙烯晴、丙烯酸、异丙醇、紫外辐射各1个检测点,噪声13个检测点。2、用人单位各检测点岗位噪声除粉碎岗位噪声8h等效声级不符合国家职业卫生接触限值的要求,其余所有岗位8h等效声级均符合国家职业卫生接触限值的要求。超标原因:粉碎机属于高噪设备,在进行作业时,设备与物件进行强烈的摩擦、切割作业时间长等操作,导致粉碎岗位的噪声8h等效声级不符合国家职业卫生接触限值,根据现场调查用人单位3M1110 型防噪耳塞:NRR为29dB,实际可降噪值为11dB,结合检测结果分析可知,粉碎岗位8h等效声级值为87.1dB,小于实际可降噪值,故工人在正确佩戴情况下防噪有效。3、用人单位劳动者接触粉尘和化学危害因素平均浓度和峰接触浓度均符合国家职业卫生接触限值的要求。4、用人单位劳动者接触紫外辐射强度符合国家职业卫生标准的要求。5、用人单位劳动者在所有点接触高温值均符合工作场所不同体力劳动强度WBGT限值的要求。 建议:1.根据现场检测粉碎岗位噪声超标,建议用人单位加强防噪声用品发放,加强日常管理,督促劳动者正确佩戴个人防护用品。应按照《劳动防护用品管理规范的通知》(原安监总厅安健〔2018〕 3号)的要求为劳动者配备防护手套等个人防护用品,并加强个人防护用品的配备、发放、领用、维护和使用管理,确保劳动者作业时能够按要求正确使用个人职业病防护用品。2.用人单位应严格设备管理,对生产设备和职业病防护设施进行定期维护、检修,确保其防护效果。3.严格按照《职业健康监护技术规范》(GBZ188-2014)的要求对新员工进行上岗前职业健康检查,对离岗的员工进行职业健康检查,继续对接触职业病危害因素的作业工人进行在岗职业健康检查,动态观察劳动者健康变化情况,早期发现职业病病人或疑似职业病人或劳动者的其它健康异常改变,及时对其进行诊断、治疗和妥善处理。 4.应参照《国家卫生健康委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用人单位职业健康培训工作的通知》国卫办职健函〔2022〕441号要求对接触职业病危害因素的员工的职业健康培训,规范培训记录,以使员工了解本岗位存在的职业病危害因素、对人体健康的危害及其防护措施,从而增强劳动者的防护意识,保护劳动者健康。5.应参照《职业卫生档案管理规范》(原安监总厅安健〔2013〕171号)要求完善职业卫生档案,职业卫生档案内容应包含:建设项目职业卫生“三同时”档案、职业卫生管理档案、职业卫生宣传培训档案、职业病危害因素监测与检测评价档案、用人单位职业健康监护管理档案及劳动者个人职业健康监护档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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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术审核专家组评审意见 |
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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