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业卫生检测与评价项目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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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务项目单位 |
安徽尚佰家居有限公司2023年职业病危害因素定期检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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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址 |
安徽省长丰县双凤开发区谷河路7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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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 |
王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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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术服务项目组人员名单 |
项目负责人:王林 参与人:张磊峰、林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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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场调查时间 |
2023.9.14 |
现场调查人员 |
占玉玲、林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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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场采样时间 |
2023.9.22 |
现场采样人员 |
张磊峰、林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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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人单位陪同人 |
王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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过程 |
前期资料收集、现场调查、编制定期检测方案、现场检测,实验室交接,实验室分析,数据计算过程;报告初稿编制完成、进行一审、二审,内审质控程序,报告完成终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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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论与建议 |
结论: 1.本次对安徽尚佰家居有限公司各作业场所的噪声、高温、木粉尘、甲醛、乙酸乙酯、乙酸丁酯、苯、甲苯、二甲苯、丙烯酸、苯乙烯、邻苯二甲酸二丁酯、二丙二醇甲醚共13种职业病危害因素进行了检测,其中噪声42个检测点,木粉尘18个检测点,乙酸乙酯、乙酸丁酯、苯、甲苯、二甲苯均为7个检测点,甲醛5个检测点,苯乙烯、丙烯酸均为4个检测点,高温、邻苯二甲酸二丁酯均为3个检测点,二丙二醇甲醚2个检测点。 2.用人单位四车间1楼封边岗位以及二车间打磨岗位接触噪声强度40小时等效声级不符合国家职业卫生接触限值的要求,其余各检测点岗位劳动者接触噪声强度40小时等效声级均国家职业卫生接触限值的要求。超标原因:封边岗位、打磨岗位工作时间较长且封边机、砂轮机与板材接触产生噪声较大。 3.用人单位各检测点岗位劳动者接触木粉尘时间加权平均浓度与峰接触浓度均符合国家职业卫生接触限值的要求。 4.用人单位各检测点岗位劳动者接触化学危害因素最高容许浓度符合国家职业卫生接触限值的要求。 5.用人单位各检测点岗位劳动者接触化学危害因素加权平均浓度、短时接触浓度以及峰接触浓度均符合国家职业卫生接触限值的要求。 6.用人单位各检测点岗位劳动者接触高温危害因素符合WBGT限值要求。
建议: 1.用人单位面漆工甲苯排除性检测检出,应加强现场管理,督促该工种作业人员正确使用及佩戴相应个体防护。 2.用人单位应加强现场管理,工作结束后应及时清扫工作区域,避免二次扬尘。 3.推台锯甲醛浓度较高,建议调整作业区域至厂区下风向减少逸散。 4.严格按照《劳动防护用品管理规范的通知》(原安监总厅安健〔2018〕3号)的要求加强个人防护用品的配备、发放、领用、维护和使用管理,确保劳动者作业时能够按要求正确使用个人职业病防护用品。 5.用人单位应严格设备管理,对生产设备和职业病防护设施进行定期维护、检修,确保其防护效果。 6.严格按照《职业健康监护技术规范》(GBZ188-2014)的要求对新员工进行上岗前职业健康检查,对离岗的员工进行职业健康检查,继续对接触职业病危害因素的作业工人进行在岗职业健康检查,动态观察劳动者健康变化情况,早期发现职业病病人或疑似职业病人或劳动者的其它健康异常改变,及时对其进行诊断、治疗和妥善处理。 7.应参照国家卫生健康委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用人单位职业健康培训工作的通知(国卫办职健函〔2022〕441号)的要求对接触职业病危害因素的员工的职业健康培训,规范培训记录,以使员工了解本岗位存在的职业病危害因素、对人体健康的危害及其防护措施,从而增强劳动者的防护意识,保护劳动者健康。 8.应参照《职业卫生档案管理规范》(原安监总厅安健〔2013〕171号)要求完善职业卫生档案,职业卫生档案内容应包含:建设项目职业卫生“三同时”档案、职业卫生管理档案、职业卫生宣传培训档案、职业病危害因素监测与检测评价档案、用人单位职业健康监护管理档案及劳动者个人职业健康监护档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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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术审核专家组评审意见 |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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