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业卫生检测与评价项目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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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务项目单位 |
合肥汉旸科技材料有限公司平板显示、集成电路关键电子材料生产基地项目(二阶段)职业病危害控制效果评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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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址 |
合肥新站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东方大道与颍州路交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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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 |
张同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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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术服务项目组人员名单 |
项目负责人:刘潮 参与人:张招峰、王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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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场调查时间 |
2023-3-1 |
现场调查人员 |
刘潮、王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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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场采样时间 |
2023-5-30至2023-6-1 |
现场采样人员 |
张招峰、王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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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人单位陪同人 |
张同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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过程 |
前期资料收集、现场调查、编制评价方案、分析资料、现场检测;报告初稿编制完成、进行内审质控程序;专家对送审稿进行评审,并提出修改意见报告修改完毕,并经专家组组长签字确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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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论与建议 |
结论: 1、建设项目主要职业病危害因素有:丙酮、其他粉尘、噪声、正丁醇。 2、按照《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风险分类管理目录》(国卫办职健发〔2021〕5号)的规定,合肥汉旸科技材料有限公司建设项目平板显示、集成电路关键电子材料生产基地项目属于“化学原料和化学制品制造业-专用化学品制造”,为职业病危害风险严重的建设项目。 3、结合本次现场检测结果和现场调查的综合分析,各检测岗位噪声强度均符合国家职业卫生标准的要求;粉尘及化学有害因素浓度均符合国家职业卫生标准的要求。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控制效果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同时建设单位在今后生产中仍应加强职业卫生管理、完善职业病防护设施长期检修维护与改进、落实个体防护配发及正确佩戴,并落实本报告提出建议,保护劳动者身体健康。 建议: 1.建议用人单位主要负责人以及职业卫生管理人员应取得职业卫生培训证,应加强对员工的职业卫生培训,增加培训学时,培训学时应满足《国家卫生健康委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用人单位职业健康培工作的通知》(国卫办职健函〔2022〕441号)的要求。2.建设单位必须戴防毒面具、必须戴防护手套标识设置不符合《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警示标识》(GBZ158-2003)和《用人单位职业病危害告知与警示标识管理规范的通知》(原安监总厅安健[2014]111号)的要求,应设置为戴防毒面具、戴防护手套。 3.建设单位自本次评审后应按照《职业卫生档案管理规范》的相关要求,及时对其职业卫生档案和职业健康监护档案进行更新完善,并妥善保管。 4.禁止作业人员在其作业场所饮用水,建议在办公清洁区域设置专门饮水区域,集中休息、饮水等。 5.加强作业现场设备、地面定期清扫,定期维护作业现场警示标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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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术审核专家组评审意见 |
专家组原则同意《报告》修改完善后通过技术评审。评价单位应按评审组及会上其他意见进行修改,经专家组长签字确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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