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业卫生检测与评价项目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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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务项目单位 |
安徽怡丰自动化科技有限公司涂装车间技术改造升级项目 职业病危害预评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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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址 |
安徽省合肥市肥西经开区陈郢路1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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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 |
李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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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术服务项目组人员名单 |
项目负责人:何良胜 参与人:吴福亮、周伟琪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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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场调查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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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场调查人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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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场采样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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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场采样人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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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人单位陪同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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过程 |
前期资料收集、编制评价方案;报告初稿编制完成、进行内审质控程序;专家对送审稿进行评审,并提出修改意见报告修改完毕,经专家组组长确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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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论与建议 |
结论:按照《国家卫生健康委办公厅关于公布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风险分类管理目录的通知》 (国卫办职健发〔2021〕5号)的规定,建设项目属于第三大项“制造业”“物料搬运设备制造(C343),属于职业病危害严重的建设项目。 综上所述:通过工程分析、类比调查,同时对照国家职业卫生法律、法规及标准的检查结果,在本项目实施过程中,应落实本报告提出的有关控制职业病危害的补充措施,完善防护设施布置、强化职业卫生管理,提高应急防范,做好个人防护,加强存在噪声工段、粉尘工段、化学毒物工段作业管理,在本项目建成投产后,其职业病危害因素预期浓度和强度可控,能有效控制职业病的发生,因此认为本项目在职业病防治方面可行。 建议:(1)按照《建设项目职业病防护设施“三同时”监督管理办法》(原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第90号)的规定:“存在职业病危害的建设项目,建设单位应当在施工前按照职业病防治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标准的要求,进行职业病防护设施设计”。 (2)本项目作业人员上岗前应进行上岗前的职业健康检查,不得安排有职业禁忌证的劳动者从事与禁忌证相关的作业。 (3)建设单位应加强外单位的职业卫生工作的管理;不得将职业病危害作业(如酸洗、电泳、焊接作业)转移给不具备职业病防护条件的单位和个人。加强督促外包单位的职业卫生培训、职业病危害因素告知、职业健康检查等工作,并将其纳入外委合同或附件内容中。外委合同应明确双方在员工职业健康检查、劳动防护用品发放等方面的责任,实际工作按照合同相应条款执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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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术审核专家组评审意见 |
专家组同意《预评价报告》通过技术评审。评价机构按照专家组的上述及评审会上提出的其他意见对《预评价报告》进行修改,经专家组组长签字确认后,提交建设单位在项目设计和施工中予以落实并存档备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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